道金斯或許是第一個提出這個概念的人,若真如此,其聰明與創意真是令人佩服不已。(看過他的辯論影片,口才真的很好。)
基因是操縱我們行為的原因之一,而另個原因可能就是某一種信念--濔。而優秀的基因與優秀的瀰其同通點就在於能有效率的複製自己。基因透過生命個體散播自己,瀰則透過個體與個體間的影響或是任何資訊的載體(書、網路等)複製自己。宗教團體、傳直銷、外星人綁架協會或是我們所習以為常的信念都是一種相當優秀的瀰。這些瀰本身有一種教條,例如宗教要傳福因、傳直銷要拉下線、外星人綁架協會要說服大眾他們可能也曾被綁架--不論及價值觀的好壞,其散播自己的能力真是十分優異,它們的相信我之術真的太強了。